作者:豆米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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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江VIP2018-6-19完结 总书评数:193 当前被收藏数:1389 营养液数:390 文章积分:13,954,623 文案: 女武警姜小七因在一次出任务时遇到强敌掉进悬崖,穿越成了长丰县衙门的女捕头,她事必躬亲,破案抓贼当媒人,还要防着宅里的“小人”; 嫁给了青梅竹马的武状元,成亲两日夫君赶往边疆维护和平去了! 作为大康朝的“公务员”,夫妻皆是爱岗敬业,心无旁骛! 等等,那位面瘫的夫君也是穿越来的?!OMG------- PS: 1.本文插科打诨,感情线走得慢热; 2.背景架空,勿究! 3.逻辑不带感,勿究!不喜勿喷,深表谢意! 内容标签: 穿越时空 青梅竹马 甜文 朝堂之上 搜索关键字:主角:姜小七(姜沫溪)、萧宸逸 ┃ 配角:很多人都很重要 ┃ 其它:悬疑破案~宅斗宫斗~ ...作者:寂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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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内容简介』: 文案不会写,反正讲一个关于现代人死后来到古代所经历的阴谋、情爱、等等,里面有点伤情,结局不是悲剧就是。女主是一个没貌,没才的平凡女子,对爱情有点渴求,有点被动,就这样!我很坚持自己的想法,至少女主的性格是我想要的,所以喜欢强势的,喜欢心计的,就不要乱掉坑了,仅仅只是一个故事。第一卷,因为写得很烂,所以修改过,修改后,又觉得接得有点生硬,其实整篇文都写得很生硬。能耐着性子看下去的读者,望不吝赐教,欢迎拍砖。 前生 我叫罗瑶。 由我出生始就有患有先天性心脏病,这个全家人都知道。我六岁的时候在外公家小住,外公一位识得风水面相的友人私下里对外公说:你这个外孙女聪明异于常人,只是——我看,你们也不有要像平常孩子般管束她,就让她事事如意,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吧!!!然后就是一声叹息! 后来,家人一直都很宠爱我,而十岁我的病情越来越严重。我的父母终于明白什么所谓“让她事事如意,爱做什么就做什么 但其实由我一出生开始我一直过得很快乐。我的父亲是一个商人,我母亲是一个大学中文老师。在我十岁后因为身体越来越不好,所以全家都移民到了加拿大,而我就因为这个原因,认识林磊,自始我的生命因为有林磊而变得不再单一。 我很记得,加拿大温哥华秋天里那满街的枫树全都红了,红得如火堪比秋日的夕照。我裹着外套,坐在前院的长椅上,看着那些片片叶子开始漫天飞舞,风很干爽,伶俐地追逐着那彩色如精灵般的落叶,如天际外的云卷云舒般自然,旋转坠落。 母亲在屋内弹着钢琴,是理查克莱德曼的萧邦夜曲,我细细地侧耳听着。很好听的的曲调,曲韵婉转轻快,似默默的深情,饮饮泣泣,又几乎的不离不弃。然后在琴声中我看到了那个少年,跟哥哥一样的年龄,踩着脚下的银杏叶子,叶子上的脉络被辗得吱吱作响。他就这样对着我微笑,一如秋日般干净宁静深远。后来我想,那一刻我已经爱上他,无论日后他是否对我不离不弃,无论我与他能有多少个日子,那一刻我感激理查克莱德曼,感激萧帮夜曲,感激父母给予我这份生命,即使我的生命注定是短暂,然而我无怨无悔。 自始以后,林磊几乎用他那温和的微笑陪我度过每一天,他依然上学,我依然在每日晨昏里过得怡然,后来,他工作,我也依然过着这些平淡幸福的日子。他二十五岁了,而我也二十岁,他在我二十生日那天当着我父母的面前向我求婚,我想我那时可以用热泪盈眶来形容的。我的林磊是我的王子,我的王子向我求婚,无论我是否是一个公主,他只爱我,他说无论我是不是公主,但只要我是罗瑶,他 ...作者:beio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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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摘: 欧明和赵瑞帮我提着行李,站在机场侯厅等待航点。这是欧明第二次送我,记得那次好象是我回家 过年吧?他手插兜站在月台上,样子潇洒的很。可是这回,我将要在遥远的国度回忆着这里的一切 才不至于忘记这个城市所留给我的。 这里没有民工,有的只是人们行色匆匆的脸和相同话语的告别。临别的气氛在播音小姐的嗓音中 得到了升华。 "到了那边给个信儿,注意自己的身体。"赵瑞平和的对我说。 看着这个与我多年相知的好友,他给了我很多感动,我大力的拥抱了一下他 "赵瑞,谢谢你--" "说什么呢?时间到了。"赵瑞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,适时起飞的播音在耳边响起。 我又看向欧明,慢慢的接过他手中的行囊,在接触他手指的一刹那。我们的手紧握在了一起。 "等我。"欧明盯着我,眼睛里有些亮亮的东西。 "恩。"我柔声应到,感受到他手心里的热度,是那么炽烈。 "飞机要起飞了。"赵瑞在旁边说。 松开了欧明的手,我提着行李走向关卡。我回头,他们站在那里。欧明用目光告诉我,我爱你。 ......我也爱你,欧明! 默默的在心里说完,我登上了白色的庞然大物。 隆隆的起飞声环绕在我耳边,漂亮的空中小姐温柔的声音穿梭在旅客中。我闭上双眼,脑子里 挥不去的是昨夜的记忆。 望着机舱外,所有的一切开始变小,我看见一抹黑影驻立在刺眼的阳光下。是欧明吧,他在看着我, 用那深沉的目光。 想到这儿,我的泪流了下来。 ...作者:LD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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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两位一边谈恋爱一边拯救号码。无特定时间线,可以看成主线剧情结束后RF在没有外界势力介入的情况下继续他们的工作,当然谈恋爱是主要的,号码部分只是佐料或催化剂,甜文不用担心有虐。 CP:FR NC-17 John Reese有个说不上好坏的习惯,就是在什么地方醒来时,并不急于睁开眼睛,而是先用其他感官粗略判断所处环境,为下一秒睁开眼睛做好充足的准备。 这个习惯是在他的军旅和供职CIA生涯中一点点养成的。 所以驻扎阿富汗,睡梦中被坎大哈叛军绑走,他在睁开眼睛前就准备好了接受十几小时的电击拷问,或者还有什么别的花样。 所以在布拉格,打了个小盹儿结果不慎被“敌方战斗人员”钻了空子,捆好手脚扔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时,他在睁开眼睛前就计划好了至少三种扭转局面的措施,然后,像一头假寐的狮子一跃而起咬断猎物的脖子。 当然,大多数情况下,Reese醒来的环境并不是太险恶,但肯定不舒适,从窄小不易翻身的行军床,到坑坑洼洼的汽车后座。 但有一段时间,拜酒精所赐,这个习惯一度失效,不过不碍事,那段时间陪伴他醒来的,总是以Jessica和自己为主角的梦,墨西哥,纽约,最后见面的机场,新罗歇尔,无数次他都搞不清楚到底是梦是真。 不过后来Reese又逼着自己重拾旧习惯,就在Harold Finch趁自己沉溺于酒精带来的睡眠把他拷在床头,然后把一份工作,一个目标硬塞给他以后。 ...